时间: 2025-04-26 08:19:31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26 08:19:31
1.虚报数目。
1. 【诡】 - (形声。从言,危声。本义:责成,要求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-诡,责也。 、 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-自诡灭贼。 、 《汉书·京房传》-今臣得出守郡,自诡效功,恐未效而死。 【组词】 诡求、 诡驳、 诡责、 诡令
2. 【数】 - 数目;数量。 【引证】 《战国策·赵策》-窃怜爱之,愿令得补黑衣之数。 、 唐·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-五陵少年争缠头,一曲红绡不知数。 【组词】 报数、 数计、 数珠儿、 可被2除尽的数;自然数、整数、有理数、无理数、实数或复数;基数;单数;复数 - 道数,方法。 【引证】 《商君书》-故为国之数,务在垦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