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28 06:51:30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28 06:51:30
秉公持正。
1.
【肯】
(会意。小篆字形从肉,从冎(guǎ)省。本义:着骨之肉) 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俗字误作肯。-肎,骨间肉肎肎着也。 、 《庄子·养生主》-技经肯綮之未尝。
【组词】
肯綮
假借为“可”。表示应允,同意。
【引证】
《战国策·赵策》-太后不肯。 、 唐·柳宗元《童区寄传》-留为小吏,不肯。
【组词】
劝说了半天,他才肯了;肯认、 肯可、 肯首、 肯酒
2.
【正】
(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的符号表示方向、目标,下面是足(止),意思是向这个方位或目标不偏不斜地走去。本义:不偏斜,平正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论语·乡党》-席不正不坐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君守》。注:“正,直也。”-有绳不以正。 、 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-稍稍正坐。 、 清·姚鼐《登泰山记》-泰山正南。 、 清·龚自珍《病梅馆记》-正则无景。 、
【组词】
正门;正厅;正殿;正宫;正所儿、 正阳、 正锋、 正院、 正分、 正胁、 正位、 正东;正上方;正前方;正南;正交;正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