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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印度婆罗门教六派哲学中数论派的主要学说。该派以"神我"为产生一切物质运动和生命现象的精神本体,居"二十五谛"之首。见《金七十论》。佛教斥为"神我外道"。
1.
【神】
(会意。从示申。“申”是天空中闪电形,古人以为闪电变化莫测,威力无穷,故称之为神。本义:神灵)。
传说中的天神,即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或主宰者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神,天神引出万物者也。 、 《周礼·大司乐》。注:“谓五帝及日月星辰也。”-以祀天神。 、 《大戴礼记·曾子天圆》-阳之精气曰神。 、 《列子·汤问》-操蛇之神闻之,惧其不已也,告之于帝。
【组词】
神司、 神会、 神祗、 神浒、 神馆、 神歌
2.
【我】
(会意。从戈,从戈。“我”表示兵器。甲骨文字形象兵器形。本义:兵器。基本义:第一人称代词)。
自称;自己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我,施身自谓也。 、 《易·观卦》-观我生。 、 《孟子·尽心上》-万物皆备于我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