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29 22:06:2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29 22:06:26
赐给宝剑。命自杀; 赐给宝剑。代表皇帝施行专断之权。
1.
【赐】
(形声。从贝,易声。从“贝”,表示与钱财有关。本义:赏赐)。
给予;上给予下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赐,予也。 、 《正字通》-上予下曰赐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-长者赐,少者贱者不敢辞。 、 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-策勋十二转,赏赐百千强。 、 刘向《列女传·赵将括母》-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,尽以与军吏、士大夫。 、 《左传》-若从君惠而免之,三年将拜君赐。
【组词】
赐光、 赐环、 赐第、 赐田、 赐官
2.
【剑】
(形声。从刀,佥(qiān)声。本义:古代兵器。长刃两面,中间有脊,短柄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注:“今之匕首。”-劒,人所带兵也。 、 《管子》-昔葛卢之山发而出金,蚩尤受而制之为剑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-负剑辟咡诏之。 、 虞世南《从军行》-剑寒花不落,弓晓月逾明。
【组词】
剑锷、 剑首、 剑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