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7-30 14:41:47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7-30 14:41:47
谓责其罪而放逐之。
1.
【诛】
(形声。从言,朱声。本义:声讨、谴责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诛,讨也。 、 《白虎通》-诛,代。诛犹责也。 、 《周礼·太宰》-诛以驭其过。 、 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-诛求无厌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罚也。”-齿路马有诛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-得志于诸侯,而诛无理,曹其首也。 、 《论语·公冶长》-于予与何诛? 、 汉·桓宽《盐铁论·本议》-甚悖逆不轨,宜诛讨之日久矣。
【组词】
诛放、 诛远、 诛惩、 诛心
2.
【放】
(形声。从攴(pū),方声。本义:驱逐,流放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放,逐也。 、 《楚辞·悲回风》-见伯夷之放迹。 、 刘向《列女传》-卿大夫外淫者放。 、 《虞书》-放驩兜于崇山。 、 《周礼·大司马》-放弑其君则残之。 、 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-放其大夫。 、 《战国策·齐策》-齐放其大臣孟尝君于诸侯。 、 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-虽放流,眷顾楚国,系心怀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