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27 10:18:25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27 10:18:25
抛弃;割舍。
1.
【舍】
(象形。小篆字形,上端象屋顶,下端象建筑物的基础。中间是客舍招徕顾客的幌子。本义:客舍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,客店也。周礼之庐也,路室也,候馆也,皆是。-舍,市居曰舍。 、 《仪礼·觐礼》。注:“犹致馆也。”-天子赐舍。 、 《庄子·说剑》-夫子休就舍。 、 《孟子·离娄上》-子闻之也,舍馆定,然后求见长者乎? 、 明·宋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-至舍,四支僵不能动。 、 宋·文天祥《指南录后序》-夜则以兵围所寓舍。
【组词】
旅舍、 舍馆、 舍长
2.
【弃】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,三点表示羊水,头向上表示逆产。中间是只簸箕 ,下面是两只手。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。小篆写法大同小异。本义:扔掉;抛弃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弃者,不孝子人所弃也。”-弃,捐也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-天之弃商也久矣。 、 王粲《七哀》-抛子弃草间。 、 苏洵《六国论》-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 、 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-敌弃炮仓皇遁。 、 清·袁枚《黄生借书说》-子孙弃者。 、 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-弃其妇。 、 《广东军务记》-弃甲投戈。 、